厦门集美大学针对江苏考生届的招生简章是?(厦门理工学院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火种教育
时间:2025-04-06 10: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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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大学针对江苏考生2010届的招生简章是?
集美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09-5-10 17:56:00阅读:29168打印本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集美大学(国标代码10390),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三条 学校为福建省属公办全日制多科性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19个学院,19个硕士学位授予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61个本科专业、7个高职高专专业。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八个学科门类。
第四条 学校招生类型:普通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高职等。
第五条 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集美大学相应的学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继续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学校通过招生网(zsb.jmu.edu.cn)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以及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地区、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第十一条 2009年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
一、招生专业:
� 本科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法学、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日语、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艺术设计、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地理信息系统、光信息科学与技术、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环境工程、交通运输、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动物科学、动植物检疫、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
高职专业: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地区:
2009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及省计划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编制并发布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2009年招生计划为6065人,其中本科计划5600名,高职高专计划465名。另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为150名。具体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或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年限: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高职专业:学制两年。
学习年限以学制为参考,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但具有学籍的时间在原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不超过4年,累计实际在校修业时间在原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不超过2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会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
第十三条 普通本科专业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员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调档并择优录取。
我校原则上只录取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的考生(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批次除外),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少于计划数时,可录取参考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表现。录取新生时按各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政治思想品德表现”进行审核。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② 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
③ 扰乱社会治安,走私贩私,贪污盗窃,违反社会治安条例的或其他刑事犯罪行为的。
曾有上述问题,经两年以上考察,确已悔改,由所在单位证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出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我校对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制定的《集美大学招生体检补充规定》(内容详见附件)执行。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十六条 专业调配原则
一、录取时,学校根据进档的生源情况,确定必录线,具体为:
1、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中,投档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5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2、按志愿优先方式进档的考生中,投档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10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二、学校根据进档生源情况,先行确定部分第一专业志愿生源超过计划数较多的专业为第一轮预录取专业,结合“分数级差”的方式,按1:1进行预录取。
三、第二轮预录取时采用“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调配,在考虑保护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同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调剂录取必录线以上的考生。生源多的专业可往生源少的专业调剂,录取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四、专业级差的分值设定:
1、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录取时本科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5分;参考专业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
2、按志愿优先方式进档的考生,录取时本科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0分;参考专业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
五、英语、日语两个专业在录取时要求口语测试成绩达良好(含)以上。
六、原则上认可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预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为依据进行调配。
七、学校对部分经济、管理、语言类等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主要为英语和数学科目),录取时由现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每批次的进档生源情况予以确定单科成绩最低控制分数。
八、根据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的精神,江苏生源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为: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另一门选测科目原则上不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科符合选测为2B、必测4C1合格。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九、上述专业调配原则若与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有关规定不符,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艺术类专业
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招。专业考试成绩为福建省联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进档考生中,音乐学、美术学专业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分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面向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专业考试成绩为我校校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进档考生中,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均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二、体育类专业分统招和单招二类。面向福建省的体育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招,面向省外的体育类专业只招收体育理科考生。
统招专业录取办法为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单招专业为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招收对象为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考生,其专业考试由我校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专项测试标准进行考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我校组织考试(全国统一时间)。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体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按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总数的15%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一级武士(含)以上的考生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总数的10%的要求,录取时可适当调整和控制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两专业的计划执行数。
第十八条 国防生只招收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九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及国防生只招男生,其余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一条 2009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本科专业:
音乐学、美术学专业:6000元/生·年
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7000元/生·年
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3600元/生·年;三、四年级按规定学分及标准收取16000/生·年。
其余本科专业:3600元/生·年
2.少数民族预科班:3600元/生·年
3.高职专业:6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学院(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500元/生·年至1200元/生·年(公寓)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
一、优秀奖学金:
1.适用于航海、农林、师范类等本科专业的学生
一等奖:800元/学年,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10%;
二等奖:600元/学年,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20%;
三等奖:400元/学年,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30%。
2.适用其他本科专业(航海、农林、师范类专业除外)的学生:
一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50%,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30%,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12%;
三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19.5%,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20%。
3.适用高职专业的学生
一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33.3%,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23.3%,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12%;
三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18.3%,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20%。
二、单项奖及国家、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助学金。
三、勤工助学基金。组织特困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帮助学生解决部分经济困难。�
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应凭“录取通知书”向家庭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凭当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个人书面申请于入学报到后由学校根据助学贷款的相关条件统一推荐向学校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纪律检查
第二十三条 招生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检查进档考生的调配以及录取新生的情况。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592-6181580)和电子信箱:jiwei@jmu.edu.cn,查处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和事。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网址: www.jm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92-6183371;传真:0592-6185889;电子邮箱:zsb@jmu.edu.cn。
厦门理工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厦门理工学院,代码11062,位于中国东南海滨城市——厦门,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为产业服务”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开放式、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亲产业”的办学定位,构建“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遵循“明理精工,与时偕行”的校训,建设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第二条 培养模式
1.基准培养模式:学校实行弹性学分制。本科专业基本学制四年,其中建筑学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五年。
2.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培养模式: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专业部分课程。毕业时,在取得主专业毕业证书和主专业学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可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和辅修专业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3.闽台高校合作培养模式:与台湾优质高校联合培养,引进台方的课程和师资。借鉴台湾高校在理论教学、实验教学、项目实训等方面的全真教学模式进行人才培养。
4.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教育部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外优质高校的课程体系和师资,采用全英文授课,部分课程由外国专家讲授;与海外多所开展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为学生提供“双学位课程班”、“国际化课程班”等多种模式的教育;积极开展“跨文化交流项目”、“海外第二校园”、“海外现场实习”等多元的海外教育实践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并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和领导小组组长。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结构、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语言类专业、国际商务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高考的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英语总分的60%;如生源省份有英语口试要求,考生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其它招生专业(大类)无外语语种要求。
第八条 报考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必须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本科合格线;学校组织专业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
第九条 体检专业受限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厦门理工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厦门理工学院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计划数120%调档。
第十二条 在各省(市、自治区)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即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其它专业间不设级差),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调剂至其它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内蒙古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厦门理工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等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录取高分考生。
2.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等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录取高分考生。
3.有校考省份的专业成绩为校考专业成绩,没有校考省份的专业成绩为省专业统考成绩。
4.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两个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文理科混合排名,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专业在福建省只招收有参加福建师范大学闽南语加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第十五条 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有填报此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没有填报志愿将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获学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录取规则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班等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1.普通专业5040元/生?年;
2.重点学科类专业5460元/生?年;
3.软件工程专业按规定学分及标准9800元/生?年;
4.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年;
5.闽台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普通文理类专业15000元/生?年;“3+1”培养模式的在台湾高校学习一年,学费按照台湾合作高校的学费标准收取;
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20000元/生?年,国际课程项目专业28000元/生?年,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收取;
7.住宿费1000-1300元/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制定,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新核定标准执行。涉及退费问题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处理。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设置
1.学校设有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录取到本校就读的高分考生,凡普通文、理科高考总成绩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分数线50分及以上者,奖励10000元。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体育比赛和教育部、文化部、中宣部举办的文娱比赛中获前六名者(个人项目),奖励5000元;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体育比赛和教育部、文化部、中宣部举办的文娱比赛中获前六名者(集体项目),奖励2000元;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中的获奖者,学校将给予重奖,并在专业录取时给予优先(注:以上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含学校单独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同时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完善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延伸“绿色通道”,搭建“绿色长廊”,即学校拨出专款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到校报到所用路费和学期初的基本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家庭所在地银行或信用社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入学后到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提供国家助学金、临时特困补助、就业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助学基金等。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超过一周以上者,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 文凭发放办法和种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咨询、查询、举报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592-6291114
招生办传真:0592-6291618
监审处电话:0592-6291117
招生办网址:
招生办邮箱:zsb@xmut.edu.cn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厦门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公布后如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信息学校
厦门信息学校(原:福建省厦门电子职业中专学校)创办于1981年,2000年被确认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1年进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校。先后荣获“全国德育先进校”、“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中国特色教育职业院校百强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先进集体”、“福建省首届清海杯——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 “福建省园林单位”、“福建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先进单位”、“厦门市军民共建先进单位”、“厦门市德育示范校”、“厦门市文明学校”、“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厦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厦门市德育示范校”、“厦门市绿色学校”、“厦门市花园式单位”、“厦门市平安先行校”、“厦门市退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获得了累累硕果,在职教改革建设中体现引领、骨干和示范作用,展现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勃勃生机!办学模式
学校以“立足厦门、服务海西、开放办学、创新发展”为办学目标,以“技能与责任”为校训,以“让每个学生成人成才”为办学理念,坚持“创新特色,规范质量”的办学方针,逐步形成了“工学结合,校企联办,技能突出,和谐发展”的办学特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搭建起广阔平台。学校注重特色建设和内涵发展,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点”、“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信息技术及应用远程培训(IT&AT)”培训点,为在校生提供多种培训和资格认证;积极探索多样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与多家企业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全面开展“工学结合”,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实行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同时与台湾台中慈明高级中学进行多媒体及动漫专业的联合办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全部采用台湾职校的原版教材,并且由台湾慈明高中的教师任教。学校全面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行小班化教学,“6s管理”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把培养学生职业素养作为教学改革的切入点和重要目标,在不断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学习信心和学习能力的同时,切实提高了课堂教学的实效性。与此同时,学校通过各种形式,深入推动学生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的提高,学校的礼仪队、校艺术团、电脑社等30多个学生社团已成为我校教育教学的一道美丽风景线。
建校近30年来,为厦门特区乃至海西经济的发展培育了数以万计的中、初级技能型实用人才。学校的毕业生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专业素质高,信息技术素养好,持有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率达100%,深受社会各行业用人单位欢迎,就业单位遍及市政府、港口、邮电、公安、航空、机场、商场、宾馆、贸易公司等,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7%以上,有的成为企业的技术骨干,有的成为劳动模范,有的自己开办企业当上老板,有的成为现代化企业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学校分别与闽江学院、厦门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联办五年制高职班,常年组织学生参加全省高职招招考试,升学率在90%以上,2014年更夺得福建省高职招考考试第一名的好成绩,真正实现了“进可升学,退可就业”。
同时师生参加全国、福建省、厦门市职业技能和行业大赛屡获殊荣,是福建省唯一连续两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计算机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职业学校,近三年学生在全国、福建省和厦门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比赛中,共获得72个一等奖、89个二等奖、130个三等奖;同时文体艺术比赛也捷报频传,健美操队多次荣获厦门市一等奖和全国总决赛一、二等奖,田径队荣获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第九届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名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学生合唱、舞蹈队多次荣获厦门市合唱比赛一、二等奖,在2013年为厦门市马拉松喝彩拉拉操比赛中荣获全市总决赛第一名、团体金奖等。技能竞赛已成学校办学品牌之一,充分显示了学校的办学实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学校充分发挥师资和设备优势,组建厦门电子信息职教集团,每年为全省、全国各地的职业学校学生提供专业实验、专业培训等各项服务,学校还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员工岗位培训,提高在岗员工的技术水平,是海尔公司、万利达公司等众多企业的定点培训基地,受到企业和学生家长的欢迎和支持。同时,学校充分发挥重点职业学校的骨干示范作用,厦门翔安职业学校等进行东西部联合办学和“手拉手”对口支持。学校与厦门经济特区同发展、共成长,已经成为一个学习、深造、就业、创业的理想之地,不仅是厦门经济特区电子信息技术高级应用技能型人才的摇篮,更是培养海峡西岸经济区精英人才的理想学府。学校将不断完善适应现代学校发展的管理模式、教育教学模式、评价体系,把学校建设成为有影响、有特色、有内涵、充满活力,全国一流、海西顶级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办学条件
学校地处厦门岛内的地理中心江头,是厦门岛内唯一的一所国家级重点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典雅幽静。整洁的道路花木掩映,繁花似锦,美丽的师陶园、汉白玉的升旗台、寓意深刻的文化石、灯光辉映的夜景工程、陶冶情操的背景音乐等点缀其中。学校基础条件完备,教学设施充实,拥有电子电工、计算机、网络维护、现代通讯、汽车电子、电子商务、计算机动漫、财经商贸等30多个专业实训室和20多个社团活动室;重视信息化建设,互联网、校园网覆盖全部教学场所和职能部门,实现了校园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和现代化管理,全面使用OA办公信息化管理系统;具有配置完备的教室、馆藏丰富的图书馆、现代便捷的电子阅览室、排解心结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标准明亮的多功能体育馆、色彩斑斓的塑胶跑道田径场、温馨舒适的学生公寓、陶冶身心的音乐室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内涵丰富,升旗台文化、师陶园文化、廉政文化、石头文化、灯光文化、语言文化、管理文化、文体文化、企业文化、环境文化等“十化”相得益彰,形成了和谐幸福的工作、生活与学习氛围。
折叠编辑本段专业介绍
高辅班(计算机类、电子类、艺术类等)
如果您的孩子与普高失之交臂,那就选择我校的升学发展班,我们会助其圆了大学梦!
计算机应用专业(国家级重点示范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计算机软硬件基本原理和技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多种实用软件,具有较强软硬件开发与维护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计算机常用软件安装与配置、C语言程序设计、网页编程基础、数据库设计和实现、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程序设计、.Net平台和C#编程、软件工程、Web程序设计、数字影音后期制作等。
就业方向:从事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排版、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数据库管理、语音话务与数据处理、计算机软硬件应用与维护、软件开发与管理等工作。
软件与信息服务专业(国家级重点示范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软件工程基本理论和技能,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多种实用软件,具
有较强软件开发与信息服务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计算机常用软件安装与配置、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程序设计、网页编程基础、电子商务、数据库设计和实现、.Net平台和C#编程、软件工程、Web程序设计、项目管理等。
就业方向:从事计算机信息管理、数据库应用与管理,软件编程与测试、语音话务与数据处理、计算机软件应用与管理等工作。
通信技术(市级重点示范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通信基础知识和通信设备维护能力的专门人才。考核取得电子设备装接工、无线电调试工、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维修电工等职业资格证书。
主要课程:电工基础、电子线路、机械基础、电视技术、通信网络技术、通信原理与设备、监控技术。
就业方向:从事通信产品生产、销售与咨询,通信产品维护和管理,通信系统建设和维护、通信设备与网络管理、有线电视系统维护等工作。
计算机网络技术(市级重点示范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从事计算机网络初步设计、网络设备配置、网络管理和安全维护、Web软件开发等初步能力的人才。
主要课程:计算机基础、综合布线设计与施工、工程识图与制图、网络管理与维护、网络设备安装与调试、无线局域网测试与维护、网络操作系统安装配置与管理、程序设计基础、数据库应用基础、网站建设与维护、网络产品营销、网络与信息安全等。
就业方向:从事网络建设与维护、网络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工作、小型网络数据库应用系统开发、网站规划设计、素材采集加工、网站运行维护等工作。
计算机平面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备一定视觉审美能力和创新意识,能熟练进行平面、立体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产品开发与设计的人才。
主要课程:美术基础、色彩构成、图案、包装、展示设计,广告创意,专业绘图设计、Photoshop、Coreldarw图形图像处理技术、网页设计、Indesign排版技术,Flash互动广告制作等。
就业方向:面向广告公司、企划公司、图文设计公司、出版行业、企业宣传策划部门及其他需求平面设计师领域,从事相关平面设计工作。
建筑装饰(室内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计算机辅助设计、绘画、制图、构成等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具有
主要课程:素描与色彩、立体构成、摄影技术、PHOTOSHOP平面设计、AutoCAD建筑工程制图、建筑装饰构造、室内装饰设计、3D MAX室内装饰效果图制作、建筑装饰施工技术、装饰工程概预算等。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与管理等高级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从事环境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房地产业的演示动画片制作、建筑工程施工,或在相关行业从事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或室内装饰工程预决算等工作。
电气运行与控制(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电气技术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制冷技术基础知识及制冷设备生产、安装、调试、运行与维护,具有供用电系统运行维护等技能的高级电气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电子技术基础、计算机技术、机械基础、制冷技术基础、空调、冰箱安装与维护、中央空调系统、冷库系统安装与维护等。
就业方向:从事电气控制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生产以及供用电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也可从事制冷和空调设备生产、销售、运行与维修等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造价与工程测量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从事各类工程造价与测量技术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房屋构造与识图、建筑结构、建筑施工技术、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及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测量工程识图与制图、工程测量学、建筑施工测量放线等课程。
就业方向:面向各类建筑工程公司、房产中介评估机构,从事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建筑工程预决算、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设项目审计及各类工程测量及技术工作。
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现代光电技术基本理论,能从事光电产品装配与测试、品质管理、产品设计研发与维修等方面工作的技术型人才。
主要课程:几何光学基础、物理光学基础、电工与工业电子学、光电转换技术、仪器机构与零件、光电件制造工艺、仪器零件制造工艺、光电仪器维修等。
就业方向:面向光电仪器制造与使用部门,从事光件加工装配、调试、检测等工作,也可从事数码光电产品、液晶显示器的制造、测试、开发及设备维护等工作。
电子商务(市级重点示范专业 )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计算机、商务知识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能力、具有从事商务信息收集与管理、网页制作、市场营销、外贸业务等能力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计算机基础应用、Photoshop图像处理、基础会计及实务、商贸英语、商务法规、电子商务基础、物流基础、金融基础知识、应用写作、商贸实务、网络营销、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应用、数字音像应用、电子商务网站建设等。
就业方向:面向贸易、金融等工商企业,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从事商务信息搜集与管理、电子商务策划、运营、维护、结算、物流及开设网店等。
市场营销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及工商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具有分析和解决营销问题基本能力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市场营销、公共关系学、广告学、营销策划、商务谈判、推销学、消费心理学、市场调查与预测、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国际金融与贸易、计算机文化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原理、管理信息系统、商务英语等。
就业方向:可在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调研、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市场开发、商贸业务、经营管理、推销服务等。
毕业生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市场营销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营销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市场营销的方针、政策与法规及了解国际市场营销的惯例和规则;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办公室文员及计算机速录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文秘知识,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精通信息处理,具有良好合作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的中高级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办公自动化、文秘应用文写作基础、文秘英语、电子商务基础、财务会计、市场营销基础、计算机应用、公共关系基础、行政管理常识、经济法常识、交际语言训练、礼仪训练、文字录入训练、中文速录员培训、文秘工作岗位实习、档案管理实习、电脑速记实务、综合实习等。
就业方向:在各大工商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从事文书、秘书、办公室管理和公关策划、设计、组织等实务管理工作及各大公司速记员等。
质量强校
厦门电子职业中专学校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为教育思路,以培养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为育人目标,坚持“内涵强校、文化塑校,特色兴校,质量立校”为办学思路,为学生全面发展搭建起广阔的平台。为厦门经济特区乃至海西经济的发展培育了数以万计的中、初级技能型实用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深受社会各行各业用人单位的欢迎,有的成为企业的技术骨干,有的成为劳动模范,有的成为企业家,有的成为现代化企业的高、中级管理人员。
学校还与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海洋学院等高校联办五年制高职班,并常年组织学生参加全省高职单招考试,升学率在98%以上,为学生进军大学再深造开辟了绿色通道,近三年已有近百名学生通过参加福建高职招考进军大学继续深造。这些成绩已成学校办学品牌之一,充分显示了学校的办学实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学校将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抓住国家示范校建设的契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学校,团结拼搏,凝心聚力,求实创新,开拓进取,谱写学校发展更加辉煌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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